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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女生:失去处女身我做了夜店公主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2年2月26日 04:24 编辑:性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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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林良,是个不可思议的意外。

大一还有一个月就结束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男生,他叫策。至林为什么认识他的原因其实很狗血,就是朋友想追他的一个朋友,朝我要电话,我没有,只好临时在人人上把策连蒙带骗的骗下宿舍楼来,要了那个男生的电话。就这样认识了。

有必要说明,我是一个人品性格都很好的女生,这点绝不是吹的,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就是不爱说话,所以大学一年下来,我只有十个朋友,其中七个还是我们宿舍的。

我算是一般的好看的那种女生,但不是特别的漂亮的那种。学校里学校外都有不少男生追我(原因是,太漂亮的没人敢追,太丑的男的又看不上,所以只剩下我这种不上不下的人了,呵呵,追我的男生真是多丑的都有),其中不乏赤裸裸的想睡我的。我虽然不多说,但我都分得很清楚。

策就属林想睡我的那种。但是我还是把他当朋友,我认识的男生太少了,怕我需要帮助的时候连个男生都找不着,算是一点私心吧。

认识策的第四天,他给我打电话让我出来唱歌。我没多想,因为中间也出去吃过饭唱过歌,根本就没打扮就出去了,穿的那叫一个邋遢。

到了之后,发现被骗了——想当年我也是这么骗他出来的——和策一起的还有两个很时髦的女生一个岁数偏大的男人。

策说,来,钟柔,这是林哥。

于是林哥站了起来,我一看,卡,跟我一边高,长相真的不怎么样,一看就是土大款……

我就蒙了,策说你就跟他唱会歌就行,人家看上你了,朝我要了好几天电话,我这也没法。我也去,你放心。

我对追我的男生见怪不怪,一般都是电话表白,直接拒绝,当面表白的回头电话拒绝。但是像这样校外的人能把我找出来的,林哥是头一个。

我内心十分不想去,但推辞不过,心里觉得有策在,肯定也不会发生什么,也就去了。

上车时,发现还有另外三个男人看着我。

顺便,林哥开的是凯美瑞,再加上脖子上的一条小指粗的金链子,我真的没觉得他会多有钱,充其量是个做生意的土大款,真的。

说说现在,就是今天,呵呵。我刚下班。

我现在在一家夜总会做公主,陪客人唱歌喝酒。而且刚入行半个月,回头客就很多。他们都说我和别的夜店女人不一样,气质很独特,不随便,让人轻飘飘的又觉得着迷。

说实话,我对自己的气质是很有信心的,我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而且都能穿出我自己的感觉。不随便,是因为我只把身体交给过一个男人,也不打算再交给第二个人。

来到这——暂且叫它蝶舞——工作,每天就是走到包厢里让客人挑选,挑选好后就让客人搂着喝酒就行了。我酒量还行,喝五六瓶啤的几乎没反应,在女的里算不错的了。我平时不喝酒,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喝酒。林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事情发生后我每天都泡在酒吧里喝酒,后来干脆来当公主,又有酒喝又有歌唱,嘈杂的音乐声中伤心就痊愈了一些。

你们觉得我是个坏女孩吗?我觉得我不是。我只是受了伤,只有酒精能解救我了。

那天晚上我们去的是最好的KTV。林坐在我旁边,一直说他喜欢我,灌我喝酒。其实我是后来才知道他并不是看上了我以后才找人找的我,而是压根是那俩女的干脆把我介绍给了他,那是他第一次见我。每每想到这我就觉得很扯,他都快三十了还玩一见钟情,还说得跟真的似的。

后来,喝多了,把我带回一个日租房。郑重说明,本人是一个对生活品质要求极高的人,日租房我是受不了的,太委屈我。

他说他看我睡着就走。扯淡,我才不信。我挣扎着即将失去意识的身体要求他送我回家,一遍又一遍,他拗不过我,终林把我送回家。

那是夜里三点了。我一个人走在黑夜里,只想到了两个字,狗血。

第一次见我就说喜欢我,还一个劲的灌我,摆明了是想做什么还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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