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您的当前位置:性爱吧 > 同居生活 > 女子口述从小三到转正再被抛弃的经历

女子口述从小三到转正再被抛弃的经历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2年2月25日 01:48 编辑:性爱吧

浏览:0次

小晴,今年32岁,大学本科毕业,长得文静、窈窕,在校时一直任学生会干部,毕业后就职于很体面的一家事业单位。父母曾为她的婚事费尽了心机,可她就像着了魔一样,对家人介绍的对象万般排斥,无法推脱的就设法应付,一贯听话的小晴却在恋爱问题上出奇地叛逆,让父母心急火燎又万般无奈。

原来,小晴有着自己不平凡的故事。应邀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时,她认识了一个长她15岁的富豪,这位名叫钢子的中年男性有事业、有别墅、有汽车、有钞票、有老婆。最初的邂逅小晴并没当回事,没过几天钢子频繁单独约会小晴,小晴开始虽无心,但钢子都有意,经常制造一些意外让她既惊诧又感动,宝马接送、花天酒地短短两个月小晴竟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有家的男人,在一个春光明媚的夜晚,她把自己的心灵和身躯都交给了他。

小晴心甘情愿地成为他人的盘中之花,尽管不被承认,她却依然固执地为其开放。钢子带着妻儿旅游,她嘱咐玩得开心点,内心里却期待他早点回来。她强烈地想和钢子永远在一起,但见面后却没有听到钢子的一句安慰,两人因而大吵起来,最后因此而分手。恰巧父母“命令”小晴去相亲,这竟然成为钢子离婚的动力,他急切地告诉小晴他很快就办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的那天小晴搬了进去,暂且成为了这座别墅的新“女主人”。

好景不长,残酷的惩罚降临到小晴身上。钢子在外边又有了女人,在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夜,怀有身孕的小晴被赶出了家门……

经历了第三者恋情的小晴觉得,七年的守候和等待,她几乎是在痛苦和惊恐中度过,原以为追求到了幸福结局却适得其反,这是罪有应得还是自食其果?第三者,是命运还是报应?

专家解惑:

资深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尤凯认为:“第三者”已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现象。从心理角度上说,第三者心智不成熟,心态上全凭理想化感觉做事,在被自己美化了的爱情中,认为付出就会得到回报,只要真心相爱就足够了。

第三者的内心既矛盾又痛苦。她们一边沉醉于为自己编织的爱情,一边又因拆散别人家庭心有负罪感,如同吸食毒品一样欲罢不能,将法律和道德以及公序良俗之伦理抛到九霄云外。因而,聪明的女人应懂得爱的真实含义,不会爱上错误的男人,爱一个人凭感觉,选择适合的人却需要智慧。

小编点评:

第三者,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婚外情”。“恋爱”但绝不能“乱爱”,乱爱既违法也有悖于道德,违背主流价值观的公序良俗,会被人们所不齿,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容。此外,已婚男人对情人的物质赠予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仍存在很大变数,爱上已婚男人的女性都会面临一些感情之外的麻烦。

假如对方的妻子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并合法、充分地搜集了相关证据,第三者就会遭遇大麻烦、吃上大官司。因而,要变“情不自禁”为“情必自禁”,否则,虽付出青春却给自己换来无尽的阴霾。

读者支招:

夏@@:婚姻是恋爱双方的最终归宿,也是美好爱情的见证。但第三者在生活中却扮演着并不光彩的角色,为了自己的私欲,不惜一切代价破坏许多原本和谐幸福的家庭,为社会和家庭创造了不和谐因素,成为婚姻走向破裂的导火索。第三者虽然不求名分,但她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还要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和谴责。

追求爱情还需把握尺度,应该遵守道德底线,建立正确的爱情观,该放弃的时候就要放弃,只有做出理性的选择,才会找到自己一生的幸福。

郭&&:小晴的经历给人的感觉正应了那句俗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应该有原则,不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第三者既是一个害人者又是一个受害者,先幸福后痛苦几乎是所有第三者的“下场”,说她们罪有应得也许有点过,但必定是自食其果,所以她们虽可怜却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既然已失去七年时光,小晴应该悔悟,彻底远离畸形恋情,谈一场健康的恋爱,寻找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幸福,这个过程也许有些痛苦,但随之而来的幸福是长久的,是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

广告服务|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本网站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健康的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版权所有 © 性爱吧- 为男女健康家庭幸福而努力!
Copyright © 2012-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10129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