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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姐亲历:我阅尽男色也没有性福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2年2月16日 02:58 编辑:性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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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情与爱的认知,当然是各有版本。而基于情爱之上或出于某种情态心态而发生的男女性事,也不必强求人人都去认可,更不可能去号召人人都同一模式。情爱与性爱,是必然中的偶然呢?还是偶然中的必然?

  婚姻中的性爱,是否就是人类中惟一的认可模式??还有在情爱表述上,坦率直言者固然少,但是否就因而认定为另类?

  对于这些,似乎这位千万富姐都已做出了自己的回答,而她的种种回答,除了表现了特定女界人士的个性外,是否也揭示了生活中的某些侧面?

  至于这位女性声称并不缺乏幸福,更非伪装幸福,笔者也不便驳斥,更不想论辩,简录而求教于读者看来不失为一种最好的形式。庄彦明与海南房地产多有牵系,去年笔者采写《绝对陷阱——烂尾楼背后的故事》时,就有多名朋辈向笔者推介她。庄彦明属性格开朗型,尤其喜欢漫侃,一接到笔者电话,并不细问采写用意,便爽脆地答应说“可以聊聊”。那时她在广西北海,转眼间便乘坐只能容纳十二人的小型客机飞抵海口。可以说,采访庄彦明比采访其他牵涉海南房地产的人都顺利畅快,她以毫不设防的姿态和毫不设防的话语向笔者敞开一切。

  可是,如果读过《绝对陷阱——烂尾楼背后的故事》一书,或连载的读者一定知道,书中任何章节并没有出现过庄彦明。

  是的,书中是没有提到过她,但绝不是她有什么特别交代,也没有任何她觉得不方便之处,只是,庄彦明虽弄过很多房地产,而且几乎是每个环节都折腾过,所以每个环节她都稔熟得很。但是,在海南搞了那么多年的房地产的她,却没有给自己留下一幢烂尾楼,也没有留下一平米的空置楼。原先有朋友称坐落在海秀大道与疏港大道交汇附近的某幢极可能还有她的份,谁知她听后竟哈哈一笑说,我早就干净脱身了。唉,这幢烂尾楼的形成过程,其实最有写头,我当然知道一切底细,因为多少牵涉到我,甚至还牵涉到某位级别不低的领导,所以我即使说了你们也登不出来。?就这样,因为始终与烂尾楼不发生关系,所以这个靠房产聚资近亿的庄彦明没被写进《绝对陷阱——烂尾楼背后的故事》中。当然,笔者仍然非常感谢她,因为笔者采写其他章节的情形,有几处不好把握或者不太熟悉的地方均得到了她的点明。为此,笔者请过她到新埠岛吃海鲜,而且绝不让她抢着买单。

  此次采访庄彦明,她仍是那般热情,听清笔者此番的采写用意后,她当然清楚这次一定不会被漏掉了,但她依然那么爽脆,那么直言不讳。你们去年的“陷阱”我未能有幸“陷”进去,(她居然用“有幸”这两个字,这种随意的轻幽默使交谈的气氛轻松了不少。)而今天和你们谈“幸福”问题,看来我也就不用伪装了。谈吧,这年头反正也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了。(笔者说,隐私还是有的,而我们写这个题目旨在探究或检索所谓“成功女性”的情感历程与有关幸福观的问题,而绝非为了裸露某人的隐私。被采访者可以缄口不谈,也可以酌量而说,说到什么程度均悉听尊便。而对笔者写成稿子后,如何见报出书,也可提出要求,比如是否用真名实姓,比如某一件事的披露程度等可一一说明。)

  嗨,要说就说个痛快,要写就写去见报去。我才不在乎呢,人这一辈子嘛,在很多地方和很多场合根本没法说真话,而对自己情爱方面的事,最应该说真话了。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原先的经历去年你已经略知一二了。我来海南的缘由早就向你说过了,那是原先的婚姻发生了危机。而我的婚姻危机并不像你们作家记者平时所写的那样,是男人包了二奶或者有了外遇,继而女人不堪忍受或者把事闹大,于是就离婚或者就出走。我的情况完全相反,并非男方有外遇,有外遇的反而是我。那时我在南京市中华门附近的那所中学当教师,我先生是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的副教授。

  其实认真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外遇。我先生那时是学院新闻系的一个班主任,他和学生相处得不错,其中有几个男生经常到我们家玩。一来二往,便成了常客。其中有一位男生——姓什么我就别说了,他长得一头自然卷的头发,人不算高大魁伟,但壮硕均称,很有魅力。他到我们家次数并不太多,但在接触中,通过眼神那无声的语言我们肯定是互相喜欢上了。我那时候从师院毕业不久,我读书早,大学毕业时二十一岁未满,中学教师当了三年多后才结婚,结婚不久我就怀上了孕。我正是怀孕期间和这个男孩子发生关系的。我任何时候都承认责任全在我,是我煞有介事找他,并给他暗示,说是郑老师——我先生姓郑,约你今晚到我们家来。而实际上这天晚上我先生去陪从北京来的一位新华社的大腕记者。这位记者擅长写揭露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种衙门作风的报告文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时,不时在《当代》等大型杂志上刊登。不用说,他所到之处所受到的欢迎程度必然是空前的。我知道我先生这种陪客一般都是马拉松式的,名为“考察”,其实还不是吃喝玩乐?而且那天晚上这位大腕名记是应邀到南京大学去做演讲的。我先生肯定全陪。

  情况按我的设想进行,但结局却未落入预测的轨道——没想到我犯了一个致命而又非常不应该犯的错误。我先生的那个学院素与南大新闻系有门户之争。于是我先生在陪完新华社大腕记者吃完晚饭后就找了一个借口溜了回来。他开门开灯就在客厅看到了我和男生相当狼狈的一幕。恕我就不细说我们那一夜情——不,充其量只能算一刻情的尴尬情形了。反正那个男孩见到自己的老师,竟当场下跪,嚎啕大哭,以头抢地。

  我承认我先生有非常好的修养,他并未因此大发雷霆,更没有做出种种令人难堪的事端来。他原先是铁青着脸,对跪在地上的学生,他一句话都不说,便穿过客厅,走进洗手间,连关门的声音都没有带发怒的甩响。?我那时也是十分冷静,我拉起那男孩子,示意他趁机离开。而我自己呢,穿好衣服后便静静等待着一切发落。?没想到的是我先生从洗手间出来后,脸色却平和了许多。他轻轻地拉起我的手,只问了这么一句:“一定是这位学生对你有非分之想,对吧?”

  我知道,我先生的确是真心爱我,我毕业于普通的师院,并非重点师范院校,我之所能到南京当老师,说实话,全靠他的身份和影响。现在,事情都发展到了这地步,他还如此袒护我,你说,我要不给他悔过谢恩,我就不是人了。我更知道,只要我的口径和他说的一样,那么,把那学生开除掉即算为处理这个事件的最终结局。但我没有这么做,我这人感恩是一回事,而既然敢做我就敢承担,我不会昧着良心说话。

  我说:“一切过错都是我引起的——说得难听一点儿是我勾引他的。你千万不要把这事报到校方去,如果因你而害那男孩被开除学籍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至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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