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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3人多次遭生父叔父强暴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2年2月25日 01:38 编辑:性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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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一男子多次对女儿实施强奸并致女儿怀孕,怕事情败露又将女儿变卖异地,该男子的弟弟也频频对另外两个侄女实施强奸。6月23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14年,以遗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刘某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刘某某系固原市某县村民,曾在1986年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7年,刘某某夫妇带领13岁的女儿小梅(化名)到石嘴山一煤矿打工,这期间刘某某乘妻子外出之机先后多次对小梅实施强奸。之后,小梅因交通事故腿部受伤,刘某某多次乘家中无人的空当向女儿提出性要求,并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对女儿实施猥亵、强奸,直至其怀孕。

1999年秋天,刘某某发现女儿怀孕,怕事情败露,便以找工作为由,将女儿带至陕西省以1600元卖给一陈姓男子为妻。刘某某返回老家后,欺骗家人说小梅去了银川地毯厂打工。小梅在陈姓男子家中,经常受到打骂虐待,当陈母发现小梅有身孕后,带其到医院做了流产。一年之后,小梅生育一子,在孩子未满周岁时,小梅因不堪忍受陈家打骂虐待,乘外出打工之机逃离,随后一直在外流浪。不料,刘某某在得知女儿逃离陈家的消息后,害怕事情败露,找到小梅并实施威胁。小梅万般无奈下,托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强奸并拐卖亲生女儿的犯罪事实。

庭审发现,小梅的悲惨遭遇,在她两个姐妹身上再次上演。小梅随父母外出打工后,留下姐姐和10岁的妹妹在家与其三叔刘某生活在一起。刘某乘与两个侄女在一起生活的便利,以威胁的手段两次强奸小梅的姐姐并致其怀孕。之后,刘某又以给麻辣条、糖果吃为由,将小梅的妹妹强奸。此后10年中,刘某采取哄骗、胁迫等手段,经常对小梅的妹妹实施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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